為進一步推動招生工作,鼓勵和表彰先進招生人員,經研究,決定評選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進個人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要求
1.模范執行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,業務能力突出,責任心強;
2.服務意識好,積極為廣大考生提供指導和服務,成績顯著;
3.原則上要求全程參加2023年招生工作。
二、推薦名額
推薦1名
三、評選程序
請申報人在5月26日前將推薦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363428****@eye.ac.cn。
聯系人:單苑麗
附件1 溫州醫科大學關于評選2023年度招生工作先進個人的通知.pdf
教育教學處
2024年5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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